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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論比賽


前些日子

筆者所就讀的年級舉辦了一個他們所謂的辯論比賽

題目是政府應否給與同性戀合法化

就題目看來像是很有爭議性呢

但只要細心一想,世界主流仍是異性戀,同性戀是屬小數人呀

比賽當天,筆者只覺得正方第一副辯稱作有論點,文句通順

其餘別人的論點,什麼同性戀一但合法化,香港就從此玩完。

筆者假若在台上的話,必然會跟他說,年青人想法太偏激了吧,同性戀只是小部人而已

難道說假若同性戀合法化,你會去搞基不成?

更有人提出基督教反對同性戀,凡同性戀必被逐出教會

請問,何謂宗教自由?假若這個宗教對你有所歧視或不滿?就足以証明這個宗教的想法不成熟

世間上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,既然大家都沒有共通點,何苦要在某宗教呢

更有人提出同性戀是有病,有病要看醫生。

筆者認為這句說話說得太過了,誰說同性戀是一種病呢?以什麼定義確認他是一種病呢?

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,一樣是兩人真心相愛,何苦要讓世俗的眼光強逼自己改變

依筆者來看,強逼別人接受這套想法的人才有病,他才需要看醫生啊...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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